調查:兩工場未獲營業執照擅自開工
經 進一步調查,葉某金和譚某財沒有辦理工商營業執照,沒有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,便擅自開工建設。隨后,兩人分別在配套環保設施未建成、未驗收的情況 下,就擅自投入了生產,加工場存在環境安全風險,性質惡劣。其中,從2013年起,譚某財同樣曾未經環評,在荷城海口小學附近經營一五金加工店,來回收、 加工廢舊化工“鐵皮桶”,將鐵皮桶簡單清洗后,壓制成鐵皮再賣給他人獲利。
當年11月,高明環保部門曾對該加工店發出了“環境違法行為改正通知書”。
次 年2月,譚某財悄悄租用了荷城西安新莊村一處廠房,重操舊業,還雇傭了鄧、徐二人來切割廢舊化工桶。作業現場,從桶內剔除的殘留物質和加熱水池中的沉淀物 被隨意堆放在場地內,加熱產生的氣體也沒有經過處理就直接排放,廢水還被回用。執法人員透露說,從廢舊化工桶中檢出了苯乙烯和二甲苯等有毒物質,而來源尚 在調查中。
兩“老板”
分別被判拘役
根據有關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,非法排放、傾倒、處置危險廢物三 噸以上的,即應當被認定為“嚴重污染環境”的刑事案件。而本案中,兩次采樣的分析報告顯示,葉某金加工場內的970個化工桶凈重達5.878噸,屬于國家 危險廢物目錄中列明的物品。譚某財加工場內標簽為“拓普樹脂”、“不飽和聚酯樹脂”、“底用稀釋劑”等三類化工桶同樣屬危險廢物,總重達4.921噸。
1 月29日,高明公安經偵大隊先后將譚某財、葉某金兩人抓獲,并予以刑事拘留。昨日下午,記者從高明法院最新獲悉,譚某財、葉某金污染環境兩案件于當日宣 判。譚某財(男,55歲,高明人)、葉某金(男,50歲,高明人)兩人同因犯污染環境罪,分別被判處拘役4個月、5個月,并處罰金8千元和1萬元。這兩起 案件也是高明公安經偵“環保警察”成立以來首批辦結的污染環境案件。執法人員告訴記者,由于此次辦案改變了以往先由環保部門啟動行政調查,再由公安機關接 手調查的方式,案件從偵辦到宣判僅用了三個月時間。
環保部門新添了
哪些神器?
去 年以來,市環保部門開始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,多次利用無人機展開環保執法試驗和監察。這種不受空間和地形條件制約的設備,被視作能夠成功克制村級工業園內 的各種山寨廠“躲貓貓式”排污排廢的神器。這些無人機通過無線電遙控設備或機載計算機程控系統實施操縱,能攜帶諸如高分辨率CCD數碼相機、輕型光學相 機、紅外掃描儀、激光掃描儀和磁測儀等多種機載遙感設備。執法人員通過無人機搜集的證據資料,就可對各種隱蔽生產的企業的類型、治污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作 出分析,甚至可以熱感監測排氣,并在夜間完成任務。
而事實上,自今年1月1日起新環保法實施以來,環保部門在這部號稱“長牙齒的法律”的框 架下,被賦予了更多的新監管手段?,F在,環保部門不但可利用科技手段快速突破企業排污的“防線”來采集證據,還可更快地對被監管企業采取包括查封扣押在內 的多種行政強制措施。而在此前,查封扣押權僅被規定用于處置醫療廢物時才可動用。此外,環保部門在辦理環境污染案件時,可與公安部門快速對接,對涉案人員 采取行政拘留的強制措施。而未辦理環保審批、未取得環保驗收、未取得環保排污許可證和未經許可經營危險廢物、暗管偷排、閑置治污設施、超標排放等行為,涉 案人員將受到從行政拘留到刑事處罰的多種嚴厲處罰。